金融知识小课堂|警惕网络传销犯罪

发布时间:2021-05-27信息来源:英大财险

一、网络传销特点

1.虚拟性强:在网络传销中,传销行为人都打着高科技、电子商务、网络创业的旗号大搞空手道,已变成一种看不见的“资金流”。

2.迷惑性大:网络传销行为人“喜包装”,通过“资本运作”、“股权投资”、“共享经济”等热词进行“外包装”,迷惑性强,让一般人难以分辨内容的真伪。

3.隐蔽性强:大都是通过微信等聊天工具随时随地授课,上、下线之间互不见面,联系方式具有隐蔽性;同时资金流转非常隐蔽,利用各种手段将自己隐藏起来,不露出自己的一丝痕迹。

4.开放性强、传播速度快、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通过查处的网络传销案件来看,参与人员都达百万人以上,涉案金额过亿元,甚至达百亿元。人员之多,涉案资金之大,都是传统传销不可比拟的。例如湖北咸宁“云在指尖”涉案金额达6.2亿元,关注“云在指尖”公众号的人数达2400余万人,会员人数280多万,会员遍及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广东深圳“善心汇”涉案金额数百亿元,有500多万会员,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等。

5.传销人员呈现出高学历、年轻化:通过查处的一些传销案件看,负责财务、技术、推广等“骨干”大多为80后,具有计算机、金融、工商管理等本科以上学历。

二、网络传销分辨特征

判断披着“互联网+”外衣的新经营模式是否属于传销,需要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判断: 

1.“拉人头”是否比直接面向消费者显得赚钱更容易;

2.会费或者入门费在离开网络平台时,是否可以退还;

3.商品是否具有实用性,是不是有助于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

4.参与者是靠最终销售产品获得利润还是把产品仅作为其获利的一种传递媒介。

因为传销不是靠产品最终销售利润来维持,而是后加入者的本金。作为我们社会一般人,识别网络传销有一个万变不离其宗的规则:不要被暴利诱惑,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这是一个人人创业梦的时代,但是美丽幻象往往隐藏着邪恶的陷阱。对于每个人来讲,摒弃暴富心理,才能看清自己、看清市场,不被蒙蔽、不被诱骗。任何创业都要以增加社会的价值为依归,不能总想着“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不劳而获”。要培养理性的投资心理和生活态度。